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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西京学院等四所民办本科学校变更举办者、办学地址的公示

发布者: 发布日期:2023-09-18 16:25:00 浏览次数:314

  根据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6号)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、办学地址等事项,现予以公示。

  一、西京学院举办者由“任万钧、任芳”变更为“陕西西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”。

  二、哈尔滨广厦学院举办者由“北京杏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中科俊泰投资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北京杏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”。

  三、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举办者由“辽宁中医药大学、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”变更为“辽宁中医药大学、沈阳冠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。 

  四、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举办者由“广西民族大学、广西电信实业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广西民族大学、吉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”,办学地址由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北段1号”变更为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北段1号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”。

 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,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的方式实名反映。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
  邮    编:100816

  联系电话:010-66096781

  电子邮箱:mbjyglc@moe.edu.cn

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
2023年9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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