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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发布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

发布者: 发布日期:2024-12-25 09:38:42 浏览次数:22

  日前,在第十三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,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“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”。“十问”中提出,学校教学区、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全部设为禁行道路,禁止机动车通行、停放。两部门鼓励中小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。

  此次发布的交通安全十问对中小学生横过道路的规定、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、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等作出明确提醒。中小学生在横过机动车道时,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;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;没有人行横道的,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,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,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。对于骑车年龄,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,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;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,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辆。骑车时,不得戴耳机听音频或打电话,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,不得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,不得突然猛拐,过人行横道时应推行。学校应“一校一策”,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、单向交通、远端停车、引导途经车辆绕行、临时限行等措施,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。学校要因地制宜在校门口附近设置专用接送车道、非机动车停车区,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,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。

  此外,学校门口还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,施划网状线。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,应设置拒马、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,对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。学校门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置机动车30公里/小时(或以下)限速标志、注意儿童标志及“学校区域”等辅助标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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